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網絡欺凌的方式有許多種,較為普遍的手法包括「電郵轟炸」──重複傳送出有惡意的信息(於網誌上不斷留言則稱為「洗版」);「散布流言」──四處張揚當事人的是非或流言;「嫁禍」──冒充當事人作不當行為,令當事人尷尬或名譽受損;「大起底」──作人肉搜尋並公開當事人私隱;「公審」──在未有充足證據的情況下開設群組向當事人作出強烈批評;「哄騙」──假意接近當事人套取秘密並將之公開;及「排擠」──於網絡群組排擠當事人。

近幾年,傳媒不時報道網絡欺凌的新聞,受害人有男有女,有老有少。網民以為網上世界留言不用留下真實姓名,難以追查,便為所欲為,以為事不關己。聖誕前,政府回覆立法會議員就網絡欺凌的書面提問,筆者閱畢後只能語塞。一個面向七百萬人的政府,面對嚴重的網絡欺凌,居然完全漠視,實在令人震驚。

在香港一項調查顯示,約一成多學生曾被人網絡欺凌,當中以文字形式最普遍,而且情況嚴重。在外國,欺凌事件更引致不少悲劇。今年十月在加拿大,十五歲少女Amanda Todd因遭受網絡欺凌自殺身亡,更留下遺言短片控訴,事件成為全年最轟動的新聞。後來,該國成立工作小組,研究修改有關的刑事法例,企圖將網絡欺凌入罪。

很多人很快就跳到結論,要求立法禁止網絡欺凌。但是當任何東西涉及立法,就失去彈性,可知道立法是清晰的條文界定,現時看美國及澳洲等地方,網絡欺凌的處理方式不盡相同。美國從校園着手,先制定反網絡欺凌的指引,放權給學校處罰網絡欺凌者;澳洲則計劃成立兒童安全專員,給予他們權力負責監控在線內容,刪除有害內容,並要求網站提交明確投訴流程,方便有關專員處理。
 
欺凌被視為「欺凌者」和「受害者」之間的問題,
其他所有在旁邊看的人,
一般被稱為「旁觀者」。
根據統計,
曾經被霸凌過的人未來輕生的機會很大,
你可以決定你的生命,
你也可以決定別人的生命,
你可以做的就是 不要去霸凌他人,
你不去霸凌他人,
他輕生的機會就會減少,
所以要記得,
不要去霸凌別人,
阿不然後果一定不堪設想!!!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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